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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唐之举:深圳一夫妇二次领结婚

2015-07-29 14:31:37编辑:小编点击数:

   

盐田法院开审全市首宗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跨区案件,两市民结婚证不见了后荒唐之举引麻烦

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:户口本上明明写着“已婚”状态,一对结婚十年的夫妻又领一本结婚证,这申请在龙岗区民政局通过了。不料孩子变成了“非婚生子”,当他们向龙岗区民政局提出撤销结婚申请时,对方告诉他们无法撤销申请。7月28日,刘某、陈某不服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民政登记行为案在盐田区法院开庭,据悉,本案也是2015年6月30日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正式启动后,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宗跨区行政诉讼案件。

  为省补证麻烦再领结婚证

  “我们在2003就结婚了”,按照刘某的自述,他和妻子陈某已经结婚十多年了。

  2003年12月5日,刘某和陈某在黑龙江老家登记结婚,婚后一直在深圳生活。2013年因为搬家的缘故,找不到结婚证了,“当时以为搬家弄丢了”。刘某说两人总觉得没有结婚证,有种不合法感觉,决定再去补领一本结婚证。

  庭审中,记者得知陈某是陕西人,在2007年更正过身份证信息,所以他们再补领一本结婚证,需要先回陕西开证明,然后再回到黑龙江补领结婚证。“一本结婚证,要跑两个省”,刘某夫妻觉得太麻烦了,这时有人建议他们在深圳再领一本结婚证,这事就好办多了。

  2013年8月19日,刘某和陈某来到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,领取一本结婚证。2015年,那本2003年的结婚证被刘某家人无意中找到了,在一件衣服兜里。刘某起初认为两本结婚证不会有多大问题,直到接到社区工作站电话,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按照时间推算,他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,可能上学问题会受到了影响。

  当他们向龙岗区民政局提出撤销结婚申请时,对方告诉他们无法撤销申请,只好通过盐田区法院申请撤销2013年8月19日颁发的结婚证。

  审查主要看未婚承诺声明书

  龙岗区民政局出庭应诉的是一位工作人员和辩护律师。

  法官询问原告户口本上是已婚状态,为什么民政局会再次颁发结婚证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“对方说自己是未婚的,还签署了未婚承诺书,所以我们颁发了这本结婚证”。据了解,深圳市婚姻登记数据已全部电脑联网,婚姻登记时电脑会自动显示,但是全国民政局系统尚未联网,也就是深圳无法查询黑龙江的婚姻登记状态。

  代理律师也表示目前的登记审查主要还是依据未婚承诺声明书。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不一致的,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书面声明。“对方是离异,或者再婚状态,但是户口本不一定会及时更正,有时候我们也会为对方办理结婚证”。工作人员表示。

  庭审过程中,双方就被告颁发2013年8月19日的结婚证是否合法、该结婚证应否被撤销充分发表了意见。

  目前,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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