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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购房“假结婚”摊上60万元真债务
2015-03-19 09:15:35编辑:小编点击数:

为规避上海二套房政策,急于买房的外地人小玉在中介建议下,与陌生男子林某“假结婚”,并打算购到房产后立即登记离婚。谁知,此后林某竟多次推脱,索要钱款,最后甚至完全失联。小玉不仅办不了离婚手续,还差点要为曾是盗窃犯的林某偿还60万元债务。无奈之下,小玉诉讼至法院。近日,崇明法院作出判决,准予二人离婚。
案情回放
2013年12月,小玉由“前夫”小东陪同,前往民政局跟林某登记结婚。“都是我老公小东跟他联系的。整个事情中,我总共只见了林某两三次。实际上我们没有夫妻事实,双方也没有感情……我们是为了买房子假结婚。”小玉后来承认。
原来,小玉和小东是大学同学,2007年4月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。两人大学毕业后辗转来沪工作,并在本市购买了两套小户型房屋。随着孩子的长大,两人为改善家庭住房环境想要购置一套大房子。
通过房屋租赁公司中介人员许某的介绍,二人很快找到了心仪的房子,不料遇到了限购的烦恼。此时,许某建议,自己认识另一中介乐某,可通过“假离婚”、“假结婚”方式帮客户购置房屋。
急于购房的二人同意了这一方案,并经乐某牵线,认识了沪籍男子林某。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确定“假结婚”后的财产归属,并口头约定支付林某3万元“好处费”,且购房成功后林某和小玉立即登记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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