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结婚攻略 > 结婚百科>离婚后财产分配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

离婚后财产分配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

2016-01-29 15:06:00编辑:小编点击数:

   

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,实行两审终审制。这里的“两 审”, 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,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。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,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。下面结婚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军人离婚诉讼程序及其财产、房产分配规定。

军人离婚诉讼程序一、起诉

1、起诉的条件

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;有明确的被告;

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
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。

2、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

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,书面起诉的,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,口头起诉的,由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:当事人的基本情况;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

3、诉讼费用

根据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的规定,对于离婚案件,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的、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,不另收费用;超过一万元的,超过部分按1%交纳。案件审理终结时,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,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。

 1 2 3 4 下一页 尾页
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