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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社区书记贪过亿 折射“小官大贪”官场潜规则

发布时间:2015年01月23日 来源:26abc图片大全
导读:小官大贪现象是指一些政府基层官员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,耍权弄权,疯狂聚敛财富的现象。

一社区书记贪过亿 折射“小官大贪”官场潜规则

  小官大贪现象是指一些政府基层官员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,耍权弄权,疯狂聚敛财富的现象.

  一个县煤炭局长能拥有38套房子; 一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拥有十多辆车; 一个县公安局副局长喝的茶叶一盒值上万元; 县处级、乡科级干部,在许多人眼里是个小官,但个别小官家财少则千万,多达数亿元。“小官大贪”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。

  人们对反腐的关注大多集中在一些职务高、级别高的“大官”身上。与“大官”相比,“小官”往往因其“小”而在腐败中 具有某种“比较优势”。“小官”之“小”,主要言其职务、级别、地位、身份不高。其实,有些“小官”往往处于管钱、管物等要害部门或关键岗位,极易发生权 钱交易。因其“小”,又不易引起反腐机关重视,其腐败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。如果单位领导长期失察,有关方面监管不力,忽视了思想教育和权力监督,一旦事 发被查处,往往已是“大贪”。 小干部官虽不大,却握有实权,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,腐败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,往往使老百姓有切肤之痛,人民群 众深恶痛绝。对于广大普通群众而言,“小官”就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者。老百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来认识和评判党和政府的形象。“一个支部一盏灯,一个干 部一面旗”。如果身边的干部个个称职好样、廉洁勤政,人民就相信党和政府;反之,身边的干部贪污腐败,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和希望。“小官”腐败腐 蚀的是社会风气,蚕食的是民众对反腐斗争的信心,损害的是社会和谐之基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绝不可小视,切不能忽视或放任不管。 因此,不仅要防范“大官”大贪现象的出现,而且也要从制度上、管理上、源头上加强对手握实权的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。同时,要加大查处力度,不管“小腐败”多么“小”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,才能遏制小官腐败的滋生蔓延。一言以蔽之:腐败不分官职,均须认真对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