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被誉为“浙江绿谷”。生态环境质量浙江省第一、中国前列,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继续位居浙江省首位。对外开放旅游点68个,其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2家。2005年1月,丽水市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;2009年12月,相继被命名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、“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”。2010年12月23日,浙江省关注森林组委会正式发文授予丽水“浙江省森林城市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