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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受理

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11日 来源:26abc图片大全
导读:据公安部网站消息 6月8日,公安部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(扩大)会议,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。
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受理

 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 6月8日,公安部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(扩大)会议,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。国务委员、公安部部长、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,要以问题为导向,以改革为动力,以法律为依据,以信息化为支撑,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,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,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。

  会议指出,我国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,居民身份证在便利公民参与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活动,保障公民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秩序,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当前,随着社会动态化、信息化的快速发展,群众异地办证难、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注销缺乏渠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。必须着力改革运行机制,依托公安机关建成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,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。

  会议强调,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,是继户籍制度改革、车检驾考制度改革之后公安机关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。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,让信息多跑路、让群众少跑腿,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。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,紧密结合实际,精心研究,周密部署,分步实施,有序推进,严密操作规程,严把身份核验关,真正把这项顺民意、惠民生的实事办实。

  会议要求,要根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制度草案,并按程序报批。承担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各部门、各警种,都要把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改革事项往前排,抓紧研究出台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便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措施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改革带来的实惠、有更多的获得感。

  记者了解到,早在2006年,公安部就下发《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随后,广东等多个省份开始采取“异地照相,集中检测,委托办证”方案,申请人可委托家中亲友代为办理,无需本人再回户籍地。

  虽然如此,各地公安机关仍无权为非本地户籍人士办身份证。实行指纹登记后,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现场录指纹,领证时,还需要核验指纹,也需本人到场。因此,曾在广东开设办证点的省份,有些则悄悄叫停了异地办证措施。